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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局公布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



为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11月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深圳市人社局)印发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通知,包括肿瘤、风湿病、肺动脉高压、克罗恩病、精神分裂症治疗领域的11种药品被纳入目录(表),疾病领域主要根据深圳市的疾病谱中相关疾病发生率的排位确定。

事实上,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效减轻参保人罹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理赔等业务均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承办,保费标准为20元/人/年,两年内(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按此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5万元。通知指出,目录中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在此次公布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肿瘤是医疗覆盖药物最多的领域。对于女性高发的乳腺癌,新型雌激素受体下调剂(SERD)氟维司群(芙仕得?)唯一入选,被规定用于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或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小编根据深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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